當你因卡數爆煲、貸款供唔切而喘唔過氣,可能開始考慮:

「我應該申請 DRP,定係直接破產清晒算?」

呢條問題其實好多人都問過,尤其係財務壓力大、又唔想上庭嘅打工仔。

呢篇文章會幫你從5 大面向深入拆解:

什麼是 DRP?什麼是破產?

法律效力與程序差別

對信用、生活影響幾大?

邊個方法啱你?

常見誤解與選擇建議

📘 一、什麼是 DRP(債務舒緩計劃)?
DRP,全名為 Debt Relief Plan(債務舒緩計劃),係一種非法律程序,由第三方顧問(如債務管理公司)代你出面,向債主協商改變還款方式。

DRP 通常包括:

合併債務,每月只還一筆錢

凍結/減少利息、罰金

延長還款期(例如 36~60 個月)

唔需上庭,無需法律程序

📌 適合:仍有收入、有誠意還款但現金流緊張人士。

🧾 二、什麼是破產(Bankruptcy)?
破產係一種法定程序,由債務人向高等法院申請,表示已經完全無能力償還債務,並希望透過破產程序解除大部分債務。

破產後會由破產管理署接管財產,出售資產還債。一般維持期為 4 年(首次破產)。

📌 適合:完全無力供款、欠債金額龐大、已經無資產可清還者。

三、DRP vs 破產:完整比較表

項目DRP(債務舒緩破產(Bankruptcy
是否為法律程序❌ 否(純商業協議)✅ 是(經法院處理)
是否上庭❌ 否✅ 是
債務是否可清除❌ 否(需全數供完)✅ 是(破產完成後大部分債務清除)
信用影響✅ 有(約保留 6 年)✅ 有(更嚴重,8 年或以上)
資產處理✅ 保留個人資產❌ 需出售資產(包括物業、汽車、存款)
職業限制❌ 無(除非特殊行業)✅ 有(某些專業如律師、會計師、保險從業員會受限)
外遊/出境限制❌ 無✅ 有(需經破產管理署批准)
程序長短約 3~5 年(視供款期)一般 4 年(首次破產)
成功率約 80~90%(視乎債主接受)✅ 一經申請法院批准即生效
債主是否可追債❌ 不會再追債(協議成立後)❌ 不可(由法院保護)

四、選擇哪一種?5 個實際考慮因素

  1. 你仍然有收入嗎?
    ✅ 有穩定收入 → DRP 較合適
    ❌ 完全無收入 → 破產可能是唯一選擇
  2. 你想保住信用嗎?
    如果你未來想:

買樓

搬屋租樓

換工作(如金融業)

重新申請信用卡

💡 DRP 雖然會有信用紀錄,但影響相對「破產」細得多。

  1. 你有冇資產想保住?
    ✅ DRP 無需放棄資產(例如積蓄、汽車)
    ❌ 破產會要求變賣所有非必要資產
  2. 你欠債金額有幾高?
    欠債在 HK$50,000~$500,000: DRP 較常見

欠債超過 HK$1,000,000: 可考慮破產或 IVA

  1. 你願唔願意還錢?
    DRP 講求你願意逐月還清債務
    破產則係選擇「清帳走人」——代價係紀錄更差,損失更多自由與資產

❗️五、常見誤解與提醒
❌ 「DRP = 唔洗還錢」
錯!DRP 仍然係要還錢,只不過條件鬆啲。
如果唔還,會被終止協議、再被追數,甚至上庭。

❌ 「破產就可以完全重新開始」
破產雖然清債,但:

要交出資產

長期信用差

就業、旅遊、租樓都會困難重重

❌ 「DRP 一定會成功」
DRP 並無法律保障,需由債主自願接受。
若佔債務較大比重的債主拒絕,你可能要轉向 IVA 或破產。

結語:兩者各有利弊,選擇要量力而為

如果你…推薦方案
有穩定收入,仍想供款✅ DRP
無收入、無資產,債務過重✅ 破產
想保住信用與資產✅ DRP
想快速清帳、重新開始,但願付出代價✅ 破產